军嫂一年可以去部队探亲几次

军嫂一年可以去部队探亲几次

士官未随军的配偶每年可以来队探亲一次,留住时间一般不超过45天,其路费报销标准按照军官配偶来队探亲的有关规定执行,军官同上。军嫂,也就是在部队和战士生活在一起,可以有自己的工作,也可以没有工作。老公休息的时候可以聚在一起生活。具体如下:1.原则上没有随军,一年只能探亲一次。2.军嫂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男性军人的合法妻子,是军人的另一半。军嫂,也就是在部队和战士生活在一起,可以有自己的工作,也可以没有工作。老公休息的时候可以聚在一起生活。3.军嫂不分兵种和警种,但随军和不随军的家属是有区别的。军嫂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后勤部队。一、探亲休假路费发放标准最新的探亲休假路费发放标准在2012年经过了调整,是以我军现行的探亲待遇制度为依据,对交通费、中转住宿费和途中伙食补助费等发放办法进行了调整。人员范围:包括符合探亲条件的干部、士官、供给制学员和来队家属。调整内容:一是调整计发办法。交通费,采取以探亲里程和全军统一的综合运价标准为依据的计发办法,不再与官兵具体乘坐车次、席位相挂钩。中转住宿费,明确对受交通条件限制、途中必须中转住宿的人员,采取按规定的天数和标准计发的办法;途中伙食补助费,对驻边防和西藏地区部队干部、士官,从部队驻地到火车站或飞机场途中,以及供给制学员探亲途中,采取按实际在途天数和标准计发的办法。二是统一计发标准。依据近年来国家铁路公路的运输价格、官兵实际探亲路费开支水平等情况,我们对官兵和来队家属探亲路费定额进行了反复测算,制定了探亲路费的计发标准。交通费,探亲里程200公里以内的,不区分人员类别,每百公里50元;超过200公里的部分,干部、士官、边海防部队来队家属每百公里25元,供给制学员、非边海防部队来队家属每百公里18元。中转住宿费,干部每人每天15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100元。途中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50元。符合乘坐飞机探亲的人员,其乘坐飞机的区段,仍实行按实计发的办法。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休假探亲规定》第十五条 未婚军官(离异、丧偶军官)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的,每年探望父母一次,假期30天。已婚军官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含配偶为独生子女且与岳父母、公婆不在一地生活)的,每两年探望父母,假期20天。军官与配偶不在一地生活的,每年探望配偶一次,假期40天。军官与父母、配偶均不在一地生活,在一年内同是符合探望父母及配偶条件的,假期45天。军队院校毕业或者地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的军官,符合探亲条件的,从第二年起安排探亲。第十七条 在西藏地区以及其他海拔3000米以上地区工作的军官,探亲假期按照第十一条规定的休假假期执行。第十八条 军官当年内符合探亲条件,探亲假期短于休假假期的,按照休假假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