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发布消息,广西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农晓文涉嫌严重违纪,自治区纪委决定对其立案检查。
经查,2002年至2013年,农晓文在担任贺州市副市长和广西旅投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土地出让、容积率调整、项目规划设计审批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785万元、美元2万元。 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批准,2013年11月至2014年1月,自治区纪委严肃查处了广西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农晓文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经查,农晓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巨额贿赂,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已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自治区监察厅审议并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农晓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4年3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批准,给予农晓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015年4月,广西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党委书记农晓文(正厅级)涉嫌滥用职权、受贿一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