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部长是省部级正职,省部级正职担任职务如下:
一、省级行政区(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特别行政区)的省(党、市)委书记、省长(政府主席、市长)、政协主席、人大常委会主任、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二、全国人大、国务院各部委正职干部(如国家公安部部长、国家教育部部长、国家交通运输部部长、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

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政委和司令员(明确为正部长级)。
四、中央纪委正部级副书记、中共中央直属各机构正职、特殊副职及办公室主任(中联部部长、中宣部副部长、中组部副部长、中央统战部副部长、中央党校副校长,中共中央办公厅副主任)。
五、国家正部级企业正职领导(如铁路总公司总经理、中投公司总经理、董事长),中央委员一般由省部级正职担任。
扩展资料:
根据《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2019年3月印发),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对应的综合管理类公务员最低职级是:
(一)厅局级正职:一级巡视员;
(二)厅局级副职:二级巡视员;
(三)县处级正职:二级调研员;
(四)县处级副职:四级调研员;
(五)乡科级正职:二级主任科员;
(六)乡科级副职:四级主任科员。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财经—国企领导行政级别由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政级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