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办公司的基本流程

创办公司的基本流程

创办公司的基本流程如下:1、确定公司性质,公司有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两大类; 2、核定公司名称;3、准备办公场所,企业相关人员需要为企业开立准备办公场所,有些地方不允许从事特殊行业的企业租用居民楼作为办公场所;4、起草公司章程;5、注册公司,企业到工商局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包括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发起人)名单、董事经理监理情况、法人代表登记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填好后,连同核名通知、公司章程、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等交至工商局,然后等待领取营业执照;6、雕刻公章;7、办理税务登记;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后,需要到注册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并领取税盘、发票登记簿、发票等。8、开立基本账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