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建军、李建强弟兄二人数罪并罚,分别获有期徒刑20年,并分别处罚金人民币916万余元和331万余元。根据查询相关信息显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李建军、李建强起组织、指挥、领导作用,系主犯。依此,李建军、李建强弟兄二人数罪并罚,分别获有期徒刑20年,并分别处罚金人民币916万余元和331万余元。其他56名被告人分别以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等被判处不同的有期徒刑。其中最高刑期为有期徒刑16年,最低刑期为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一年。判处被告单位伊斯兰大饭店有限公司罚金人民币336万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