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 )的原则。

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十七条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党员个人代表党组织发表重要主张,如果超出党组织已有决定的范围,必须提交所在的党组织讨论决定,或向上级党组织请示。任何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不能个人决定重大问题;如遇紧急情况,必须由个人作出决定时,事后要迅速向党组织报告。不允许任何领导人实行个人专断和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

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 )的原则。

党组织的作用

一、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思想教育作用

始终把抓好党员的学习和教育放在基层党支部建设最经常、最基本、最重要的位置,努力解决目前普遍存在的教育内容不具体、方式单一、实效不明显等问题。要明确教育内容。各基层党支部可结合实际,定期列出一批书籍和必读篇目,作为党员教育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

基层党支部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扎实做好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把广大群众紧紧凝聚到党组织周围。要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在决策重大事项或作出重要决议、决定前,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努力使制定的政策措施更好地体现群众的利益;要反映群众意见。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中国共产党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