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上申请离婚流程如下(含图片):
1、打开手机的支付宝,点击市民中心。

2、点击下面办事大厅选项。

3、点击下面的婚姻预约登记选项。

4、点击下面的离婚登记申请选项。

5、点击下面的确定选项。

6、最后输入信息,点击下面的确定即可。

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如下:
1、离婚起诉状。这是一份基本的诉讼材料。合格的离婚起诉状应该包括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案由、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落款等几项内容;
2、原告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身份证原件已过期,或者其记载事项与户口本不同,则应该向法院提交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被告的身份证或户口本的复印件。如果原告没有该材料,则应该让原告向公安机关调取;
4、结婚证原件与复印件。有的当事人的结婚证可能已经丢失或者双方在闹矛盾时已被毁损、被对方扣留。在这种情况下,原告应该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开婚姻状况证明;
5、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户口本或者出生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无法提供,则应该想办法向相关部门调取;
6、管辖凭据。关于这项材料,通常是原、被告的户口本、身份证。
诉讼离婚的条件如下:
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
2、起诉离婚地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
3、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起诉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