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正月初一可以放鞭炮吗

2021年正月初一可以放鞭炮吗

1. 以台州市为例,允许在特定地点放鞭炮。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等行政区域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仅陆孝在农历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2021年2月11日、2月12日、2月26日)这三天允许燃放烟花爆竹。2. 政府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军事设施所在地、山林等重点防火区,以及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医疗机构、学校、养老机构、加油站、车站等区域一百米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3. 辖区烟花爆竹经营户需配置不少于10平方米的经营场地,并配备充足的消防设备。店内需上墙张贴烟花爆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设置严禁烟火、禁止吸烟等安全警示标志。同时,悬挂“2021年度烟花爆竹专店经营点”横幅和举报电话。4. 对于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公安部门将责令停止燃放,并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严重者将被行政拘留。违法生产、销售、运输、存放、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若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 市民若遇到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可以进行劝阻和举报。有关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对举报人予以表彰和奖励。来源:台州市人民政府-今年春节,能放鞭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