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三国在波茨坦会议期间发表《 中美英三国促令日本投降之波茨坦公告》,简称《波茨坦公告》或《波茨坦宣言》。 1945年7月17日,苏美英三国首脑在柏林近郊波茨坦举行会议,会议期间发表对日最后通牒式公告。由美国起草,英国同意。中国没有参加会议,但公告发表前征得了它的同意。苏联于8月 8日对日宣战后加入该公告。 公告共13条,主要内容有:盟国将予日本以最后打击,直至停止抵抗;日本政府应立即宣布所有武装部队无条件投降;重申《开罗宣言》的条件必须实施,日本投降后,其主权只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由盟国指定的岛屿;军队完全解除武装;战犯交付审判;日本政府必须尊重人权,保障宗教、言论和思想自由;不得保有可供重新武装作战的工业,但容许保持其经济所需和能偿付货物赔款之工业,准其获得原料和资源,参加国际贸易;在上述目的达到和成立和平责任政府后,盟国占领军立即撤退。8月14日,日本天皇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向盟军投降。内容如下:一、吾等战胜国首脑,代表吾等亿万国民,业经会商并同 意对日本应予以一机会,以结束这次战争。 二、美英之庞大陆海空军,籍由西方调来之军队,业已增 强数倍,即将予日本以最后的打击。彼等之武力,受所有联合国 之决心而支持及鼓舞。对日作战,不至其停止抵抗为止。 三、德国无效果及无意识抵抗全世界激起之自由人民力量, 所得之结果,彰彰在前,可为日本人民之殷鉴。此种力量,当对 付抵抗之纳粹时,不的不将德国人民的土地、工业及其生活方式 摧毁殆尽。然现在集中队付日本之力量,则较之更为庞大不可衡 量。吾等之军力更加以吾等之意志为后盾,若予以全部实施,必 将使日本军队完全毁灭,无可逃避,而日本之本土,必将终归全 部破坏。 四、现应即早决定,日本是否仍继续受其一意孤行、计算 错误、使日本帝国已陷入完全毁灭之境之军人所统制?抑或走向 理智之路。 五、以下为吾人之条件,吾人决不更改,亦无其他另一方 式,犹豫迁延更为吾人所不容。 六、吾人坚信,若不将穷兵黩武之军国主义驱出世界,则 和平安全及正义秩序不能产生。故决将欺骗及误导日本人民使其 妄欲征服世界之政权及势力,永远扫除。 七、直至如此之新秩序成立之时,及直至日本制造战争之 力量已毁灭有确实的证据时,日本领土经盟国之指定必须领, 俾吾人在公告中所陈述之基本目的,得以完成。 八、开罗宣言之条件必须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 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指定其他小岛之内。 九、日本军队,完全解除武装以后,将被允许返回家乡, 得有和平及生产、生活之机会。 十、吾人无意识奴役日本人民,或消灭其国家。但对于 战罪人犯,包括虐待吾人俘虏在内,将处以法律之裁判。日本 政府必须将阻止日本人民民主趋势之复兴及增强之所有障碍予 以消除。言论、宗教及思想自由,以及对于基本人权之重视, 必须成立。 十一、日本将被许维持其经济所必需及可以偿付货物 赔款之工业,但可以使其重新武装作战之工业不在其内。为此 目的,可准其获得原料,以别于统治原料,日本最后参加国际 贸易关系当可准许。 十二、上述目的达到,并以据日本人民自由表示之意 志,成立一倾向和平及负责之政府后,同盟国战领军队当即 撤退。 十三、吾人通告日本政府,立即宣布所有日本武装部 队,无条件投降。并对此种行动有意识行予以适当之各项保 证。除此一途,日本即将迅速完全毁灭。 (这份重要历史文献的译本,现存于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