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条约的核心是要求无核国家不再发展核武器,朝鲜发展核武器,违背了朝鲜半岛无核化的原则。《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又称“防止核扩散条约”或“核不扩散条约”。 于1968年7月1日分别在华盛顿、莫斯科、伦敦开放签字,当时有59个国家签约加入。该条约的宗旨是防止核扩散,推动核裁军和促进和平利用核能的国际合作。该条约1970年3月正式生效。截至2003年1月,条约缔约国共有186个。自1945年7月16日美国在新墨西哥州试验成功人类第一颗原子弹开始,世界进入了核时代,其后美国在广岛、长崎使用原子弹,其巨大威力引发了全世界对核武器滥用和扩散的担忧。1960年和1964年,法国和中国先后成功地爆炸了核装置,美苏极为担心将会有更多的国家拥有核武器,于是在1967年8月向联合国裁军委员会提出了《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联合草案,1970年3月,该条约正式生效,它将世界上的国家分为两类,一类是1967年1月1日前掌握核武器的国家,称为有核国家,也就是美、苏、英、法、中;另一类是1967年1月1目前尚未掌握核武器的国家,称为无核国家。条约的核心是要求无核国家不再发展核武器,同时,有核国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帮助无核武器国家发展核工业,进行核裁军。
